為落實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」受規範人與本所交易補助行為之完整資訊揭露,辦理建議如下:
(一)各單位現有之各項補助規範須揭露且具下列架構:1.補助名稱、2.申請期間、3.資格條件、4.審查方式、5.個案補助上限、6.全案預算金額概估、7.未揭露裁罰告知、8. 「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(A.事前揭露)」可供下載。
(二)申請人揭露後,承辦單位亦應填寫「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(B.事後公開)」,並連同前開「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(A.事前揭露)」,以補助案為主題名稱,將揭露表以PDF檔公告於本所「利益衝突揭露專區」。
單位各同仁遇有相關疑義,歡迎逕洽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