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於114年5月6日銅鄉民字第1140004950號函訂定公布「苗栗縣銅鑼鄉社區活動中心維護管理要點」全文14點,及於114年7月29日銅鄉民字第1140008143號函修訂,依現行活動中心管理要點規定收費,爰廢止旨揭收費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