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徵才職稱:臨時人員(行政助理-協助辦理檔案相關行政處理業務)
二、出缺員額:1名
三、工作地點:銅鑼鄉公所行政室
四、工作內容:協助辦理檔案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業務事項。
五、薪資待遇:按月計酬,每月薪資26,400元。
六、僱用期間: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。
七、資格條件:
(一)高中、高職以上畢業者或具同等學歷者。
(二)性別不拘。
(三)具電腦文書處理作業。
八、報名應繳下列文件:(表件請以A4紙張影印)
(一)報名表一份相關資料務必詳細填寫。
(二)相片一張(黏貼在報名表)。
(三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
(四)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。
(五)迴避進用具結書一份及切結書一份。
九、應徵方式:採通訊報名或親自送件方式皆可(封面註記應徵檔案臨時人員字樣)。
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永樂路15號(苗栗縣銅鑼鄉公所收),附件請至本所網頁(網址https://www.tongluo.gov.tw/)自行下載。
十、報名日期及截止時間:自民國112年7 月14日至民國112年 7月18日止,請於112年7月18日17:00下班前郵寄送達(郵寄者採郵戳為憑)或親送至本所收發文登記,逾時不予受理。
十一、甄選方式:
(一)初審(資格審查):資格條件符合者,通知參加面試甄選。
(二)面試: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面試(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試),面試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。
(三)面試日期及地點:本所另行通知面試日期,參加人員應於通知之日至銅鑼鄉公所二樓會議室(苗栗縣銅鑼鄉銅鑼村永樂路15號)辦理報到,並攜帶證明文件供現場核驗,當場發還。
(四) 經錄取者,由本所通知當事人,依規辦理僱用手續,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,應徵資料恕不退件。
十二、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(037)982130轉19 蔡小姐
十三、其他
(一)所繳證件如有不實,除取消甄選資格外,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。
(二)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依據相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