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申報期間: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(因疫情影響延長至110年6月30日) ◎應備書表及證件: 1.健保卡、自然人憑證。 2.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印章、扣繳憑單及其他規定證明證件。 ◎協助申報地點:本所財政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