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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合所得稅申報須知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銅鑼鄉公所

◎申報期間: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(因疫情影響延長至110年6月30日)

◎應備書表及證件:

1.健保卡、自然人憑證。
2.身分證、戶口名簿、印章、扣繳憑單及其他規定證明證件。
 
◎協助申報地點:本所財政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