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 一、依據苗栗縣政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112年11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30864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二、本所將會以多元管道(公開場合、訓練課程、機關內部網站、轉貼公佈欄公告等方式),宣導有關法令規定,防止本機關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,以強化公務員正確守法觀念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苗栗縣政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112年11月29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30864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
二、本所將會以多元管道(公開場合、訓練課程、機關內部網站、轉貼公佈欄公告等方式),宣導有關法令規定,防止本機關公務員以專業證照違法兼職或將證照租借他人使用,以強化公務員正確守法觀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