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---申報期程一、受理期間:每年1月2日至1月31日止;同時受理第1、2期申報,逾期不予受理:(一)、第一期作不辦理補申報作業,農戶如需更正作物別,應於1月31日前至本所更正作物別(第一期作無辦理補申報作業)。(二)、補(變更)申報期:自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。1、 於1月份時未申報第二期作者,可補申報第二期作物別或撤銷申請。2、於1月份已申請第二期作作物,可辦理變更作物別或撤銷申請。二、受理地點:農戶戶籍所在地公所(本所已另行公布申請時程表)。三、審查文件: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 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1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。 有效期限内租約或契作合約書或代耕證明資料。四、國內金融機構存款存摺:使用銅鑼鄉農會者免轉帳費用;其餘行庫則依各行庫規定轉帳費用而定,並於補貼金額中直接扣除轉帳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