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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銅鑼鄉公所

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---申報期程

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---申報期程

一、受理期間: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;同時受理第1、2期申報,逾期不予受理。

(一)、第一期作已辦理申報作業,農戶如需更正作物別,應於1月31日前至本所更正作物別(第一期作申報期逾期後,不受理補申報作業)。

(二)、二期補(變更)申報期: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。

 1、 於1月申報期未申報第二期耕作物者,可於6月補申報期時,申報第二期耕作物別。


 2、於1月份已申請第二期作作物,於6月可辦理變更作物別或撤銷申報申請。

二、受理地點:農戶可選擇就近之鄉鎮區公所,無需依土地地籍與戶籍地在地公所申辦。

三、檢附文件:
 1.身分證、印章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
 2.土地所有權狀或最近1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。
 3.申報土地所有權非申報人所有,請附有效期限内租賃契約(國有地或三七五租約)、或契作合約書(申報契作農作物)、或耕作協議書資料。
  4.國內金融機構存款存摺:使用銅鑼鄉農會者免轉帳費用;其餘行庫則依各行庫規定轉帳費用而定,並於補貼金額中直接扣除轉帳費用。

 連絡電話:(037)982130-61